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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位于黑龙江省中南部、松嫩平原的呼兰河流域。东西宽305公里,南北长308公里,其地域轮廊犹如在松花江、嫩江汇合的江段上跃向小兴安岭西麓的一条鲤鱼,其头朝东北,尾在西南,斜卧在塞北的松嫩平原上。具体地理位置是东经124°13′至128°30',北纬45°3′至48°02'。北部由东向西依次与逊克县、北安市、拜泉县、依安县接壤;西部由北向南依次与林甸县、大庆市毗邻;南部由西向东依次与肇州县、肇源县、双城市相连;东部和东南部由北向南依次与伊春市、铁力市、通河县、木兰县、巴彦县、哈尔滨市呼兰区和哈尔滨市交界。
绥化市总面积34 964.2平方公里。其中:浅山丘陵面积占总面积的19%,江河泡沼面积占总面积的9%,平原占72%,总体结构大体是“二山一水七分田”。
绥化市的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即由低丘陵、高平原过渡为河谷平原。全市地貌按其形态特征可分为低山丘陵、岗丘状高平原、岗阜状高平原、微倾斜高平原、一级阶地、高漫滩和低漫滩。低山丘陵主要分布在庆安县、绥棱县和海伦市的东北部,是小兴安岭西麓的山前丘陵地带,地势较高,一般海拔高度300—600米(最高的官五爷大山高820.3米,在庆安境内),相对高差50—110米;岗丘状高平原主要分布在绥棱农场、红光农场、海伦农场,以及庆安县、绥棱县的西南部,海伦市的东部和东北部,海拔高度240—360米,相对高差20—60米;岗阜状高平原主要分布在海伦市的北部、中部和南部,北林区的北部,望奎县的东部,明水县、青冈县、兰西县的东部,一般海拔高度200—240米,个别残丘海拔高程380米左右。自东北向西南缓倾斜,坡度5°—10°;微倾斜高平原呈条带状沿岗阜高平原边缘分布,主要分布在海伦市的西部、西南部,明水县、望奎县的中部、南部,青冈县、兰西县的南部,以及安达市、肇东市的北部,海拔高度180—210米。其地貌宽阔平坦,微向河流倾斜,坡度3°—5°,呈微波状起伏;一级阶地主要分布在河流的左岸,宽3—4公里,以及明水县、青冈县的西部,安达市、肇东市的大部地区。海拔高度160—180米,阶面宽而平坦,微向河床倾斜,坡度小于3°;高漫滩主要分布于河流两侧,海拔高度155—175米,漫滩宽阔,地势平坦;低漫滩沿河流两侧呈条带状分布,一般宽0.5—1公里。
绥化市现有各类工业企业2700多户,已初步培育起食品、纺织、建材、冶金、机械、化工、医药、烟草、印刷、造纸等产业。百余种名优新特产品远销俄罗斯、美国、日本、泰国、韩国、新加坡、意大利、香港等20几个国家和地区。以工业为主导的城乡链条经济格局已经初步形成。2001年全市新口径工业增加值完成23.7亿元。
绥化市是国家大型商品粮基地和农副产品出口创汇基地。是甜菜、亚麻、烤烟三大经济作物基地,是以草食动物为主的牧业生产基地,还是全省最大的绿色食品之乡。目前,全市粮食总产量占全省四分之一,商品量约占是全省三分之一,是国储备粮大区之一。1999年全市农业总产值实现166.5亿元。
绥化市是哈尔滨以北重要南商品集散地,特别是新绥化市成立后,市委、市政府府“大开放、大招商、大引联、大开发,”战略又为商业贸易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全市共有大型综合、专业批发市场263个,2000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93.5亿元,财政收入实现14.5亿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12.2亿元,通过哈洽会、黑洽会等经贸活动,绥化市已与俄罗斯、美国、意大利、日本、香港等15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商业贸易往来或建立起合资合作关系。同时,拥有“松北第一集”美誉的绥化市果菜批发市场已辐射到周边14个省区43个市县,跻身全省10大专业批发场行列。
绥化市现有各类国家和民营科研机构300多个,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1.9万人,大豆、玉米、水稻高产攻关试验示范研究和亚麻系列产品开发等项目在全国、全省居于领先地位。
绥化地区历史悠久。大约在一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绥化地区境内就有古人类繁衍、生息。绥化地区夏商时期为肃慎地。“肃慎者虞夏以来东北大国也”。自虞舜至夏(禹)、成(汤)、周(昌)时期,肃慎与中原华夏各族关系一直很密切.西周至西汉时期,绥化地区的东北部、东部的庆安、绥棱、海伦、望奎、兰西等市县仍为肃慎地;西部的明水、青冈、安达,西南部的肇东等市县为涉貊地;两地融合后称涉貊。
东汉至两晋属夫余地,夫余世居东北,是貊族的后裔。晋时全区大部分市县属夫余的寇汗卫,其农牧经济、文化和习俗都深受 中原影响。这一时期,夫余地仍臣服于当时的中原王朝。
南北朝时期,绥化地区属勿吉地。勿吉先后与南朝、北魏王朝建立了臣属朝贡关系。
隋唐时期属轹羯地,社会发展处于由原始社会向奴隶制社会发展阶段。
唐代最终形成两大集团,分别归属于唐渤海都督府和黑水都督府。
宋辽金时期,绥化地区先后归契丹族建立的辽、女真族建立的金管辖。
元朝时期,绥化地区归元朝的开元路管辖区,这一时期农业得到了较大的发展。
明朝时期为努儿干都指挥史司所辖,主要居住着女真族和汉族、蒙古族、朝鲜族和其它少数民族。
清朝时期归镇守黑龙江将军管辖。光绪三十三年,在东北设东:省总督,统辖奉天、吉林和黑龙江三省,绥化地区全境归黑龙江省管辖。
民国初期,东北三省实行省、道、县三级管理制,绥化地区大部分县属绥兰道。民国十八年东北政务委员会成立,废道制,县归省直接管辖。海伦、绥化为一等县,肇东、兰西、青冈、安达、望奎为二等县,绥棱、明水为三等县。
伪满时期,绥化地区划归当时的滨江省管辖。后有几次变动,但全区绝大部分市县仍归滨江省管辖。
解放战争时期,庆城(庆安)、海伦、望奎、绥化、明水和青冈、兰西、安达、肇东等县分属当时的滨江省管辖。后有几次变动,但全区绝大部分市县仍归滨江省管辖。
1949年建国前夕,全区10个市县均划归黑龙江省管辖。 建国后,绥化地区分属黑龙江省和松江省。
1954年后属两省合并后的黑龙江省。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地级绥化市,辖肇东、安达、海伦3市、望奎、兰西、明水、青冈、庆安、绥棱6县和北林区。
1956年3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绥化专区,将原由省直辖的绥化、海伦、望奎、北安、德都、绥棱、铁骊(后改为铁力)、庆安、呼兰、兰西、巴彦、木兰、通河13县划归绥化专区管辖,专员公署驻绥化县。
1958年撤销绥化专区,将绥化、望奎、绥棱、海伦、庆安、通河、木兰、兰西、巴彦等9县划归松花江专区;北安县划归嫩江专区;呼兰县划归哈尔滨市领导。撤销铁力县,并入庆安县;撤销德都县,并入北安县。
1965年松花江专署由哈尔滨市迁绥化县绥化镇,改名为绥化专署。恢复安达县。绥化专区辖绥化、绥棱、海伦、庆安、肇东、明水、兰西、望奎、肇源、肇州、青冈、铁力、安达等13县。
1967年5月,经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绥化地区革命委员会,绥化专员公署正式撤销,绥化专区遂改为绥化地区,地区革委会驻绥化县,仍辖原绥化专区管辖的13县。1970 年4月,将铁力县划归伊春地区管辖。
1970年绥化专区改称绥化地区。将铁力县划归伊春地区。绥化地区辖12县。
1978年11月,根据新《宪法》的规定,将绥化地区革命委员会改为绥化地区行政公署, “由实变虚”,为省政府的派出机关。行政公署驻绥化县,管辖12县。(以上摘自《黑龙江省志·地名录》)
1982年12月至1990年 1月,绥化、安达、肇东、海伦4县先后撤县设市。
1982年12月1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绥化县,设立县级绥化市。
1984年11月17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84]159号)撤销安达县,设立安达市(县级),以原安达县的行政区域为安达市的行政区域。
1986年9月8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6]111号)撤销肇东县,设立肇东市(县级),以原肇东县的行政区域为肇东市的行政区域。
1989年12月2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海伦县,设立海伦市(县级)。
1992年8月21日,国务院批准将绥化地区的肇州县、肇源县划归大庆市。
1992年12月1日,将肇州、肇源2县划归大庆市领导。是时,绥化地区管辖绥化、安达、肇东、海伦4市和望奎、青冈、明水、兰西、绥棱、庆安6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