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建议会员卡由工商部门出台保障措施
金陵晚报报道,南京一市民在一家洗车场办理了一张内有500元现金的会员卡,不想才用了几周就遭遇洗车场“人间蒸发”的情况,拨打对方的联系电话也无法接通。结果卡里剩余的金额也没处使用了。
许多人也遭遇过类似的情况,于是我去咨询过法律人士该如何维权。
法律人事的说法是:而一般顾客被骗的金额不过百来元,诈骗数额尚未达到立案条件,有的因找不到投诉主体而难以得到执法者的帮助,只得吃个哑巴亏。顾客可以以商家欺诈的名义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或是刑事诉讼,或是报由行政主管部门对商家进行查处。
笔者认为,既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职责之一便是负责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那么个体商户的不诚信也不能一推交给警方了事,能否由工商局在源头就为顾客把好关?
具体做法:推出充值储值类会员卡的商家需向工商局提出申请,并按照金额的数量,向工商局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这部分保证金本金的所有权归商家所有,因为商家的过错造成顾客损失的,顾客可以凭相关的收据向工商局申请退款,来源就是这事先交纳的保证金。如果商家因为经营不善破产及出现了人走楼空的情况也不会再发生类似的事情。
而商家交纳的保证金产生的利息,工商局应该以年为单位返还给商家,并扣除一定比例作为管理费。
这样,对商家的诚信问题及消费者的利益维护都有好处。